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税 > 正文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4-11-06 文号: 沪财税[2014]80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上海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6日

附件:

财税〔2014〕73号.zip

上一篇: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021-51559696 传真:021-51559699
地址:虹口区花园路66弄嘉和国际大厦1号楼2301~2305室
沪ICP备1601142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822号
Copyright©2008-2013 BOC. 上海博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