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财税培训
咨询中心
会计服务
税务服务
财税外包
财务派遣
退税代理
专家直通车
投资注册
纳税辅导
退税指南
法规文库
电子口岸
外汇管理
跨境免税
非贸付汇
财税资讯
下载中心
财税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5-02-13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号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财税〔2014〕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2号)的有关规定,税务总局汇总了有关地区上报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具名单,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企业名单
2.
符合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条件的运输工具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2月13日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服务热线:021-51559696 传真:021-51559699
地址:虹口区花园路66弄嘉和国际大厦1号楼2301~2305室
沪ICP备1601142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822号
Copyright©2008-2013 BOC. 上海博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