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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免抵退税应退税额”如何填写?

来源:上海出口退税网  发文日期:2015-05-04

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如何填写?

答:1、首先注意,纳税申报表主表上的是“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因此,这一栏,外贸企业因为实行的是“免退税”,是不用填的。

2、该应退税额不是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手工填入,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填报。举例:企业申报所属期2014年9月份的免抵退税额80万元,企业于10月24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免抵退税申报,主管税务机关10月31日前审核通过。企业于11月17日前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应退税额填写80万元。因而,企业一定要清楚”申报期“和”所属期“概念在”免抵退应退税额“中的熟悉运用,即:所属期的”免抵退应退税额“应在向后递延的隔月申报期的增值税申报表中体现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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