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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现场维护保养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来源:大连国税  发文日期:2015-04-02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近期扩大经营范围:增加了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设备现场维护保养、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检测,请问消防设施、设备现场维护保养、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检测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吗?如果属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六)鉴证咨询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1.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2.鉴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鉴证、税务鉴证、法律鉴证、工程造价鉴证、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

3.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因此,消防设施检测和建筑材料防火性能检测属于认证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6%。而消防设施、设备现场维护保养则未纳入营改增范围,还属于地税营业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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